内容简介
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沃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从而形成刑串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 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惟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 “法的理念作为真正的正义的最终的和永区的形态,人在这个世界上既未彻底认识也未充分实现, 但是,人的一切立法的行为都以这个理念力取向,法的理念的宏伟景象从未抛弃人们:”\正义是制定法的基本价值,是立法者的目杯: 与真善美一样,工又是绝对价值, 以其自身为基础,而不是派生于更高的铲值。一个规范,如果以无法忍受的程匿违反正义理念, 它就是“制定沾上的不詹”; 一个规范, 如果根本不以实现正义为目的, 它就“并非法律”。“即使名称是法, 但qp采其中缺少正义理念,它就没有作为法的价值, 币是单纯的暴力:””所以, 只有符合正义理念的制定法,才是真正的法律、为了使成文刑店成为正义的文字表述,刑事立法必须将王义理勺与将来可能发生约生活事实相对魔,”法律理念(应然) 以及由其所导出的一般法津原则 (例如各得其街:不得浸等任何人,须履行契约、全律,绝对命令.1平耳则;,责任厚则、宽容嘎则……等) 以及须加以规范的. 可能的度由立法者所预见的生活事实(实然)须交互地子以打析处理, 以使这二者对立-也就是说,一方面壬律理念须对十生沽事实开放, 它掀慢个体/L,具体化以及实证比,以便于形成慨念; 而弓一方面所预见的生活事实须以法律理念l 馒:门.科段:《法哲学).林荣远译.1u页,北亨.乍厘出版衬?!(,01: [g.山111晟:《法学》,新版.72页.尔京,尔i大学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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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法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从而形成刑事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惟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与合目的性。
目录
第一章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方法
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与思想基础
二 罪刑法定原则与形式法治、实质法治的关系
三 类推解释方法与罪刑法定原则
四 扩大解释方法与罪刑法定原则
五 其他解释方法与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章 分则与总则
一 分则与总则的关系
二 总则对分则的指导
三 分则对总则的例外
四 分则与总则的协调
第三章 “……的,”与“处……”
一 “……的,处……”表述罪刑规范
二 “……的,”标示罪状的表述守结
三 “……的,”与罪名的关系
四 “……的,”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五 “处……”标明法定刑
第四章 避免不应有的漏洞与减少不必要的重叠
第五章 法益与要件
第六章 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
第七章 主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的超过要素
第八章 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与作为升格条件的“情节严重”
第九章 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第十章 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
第十一章 并列与包容
第十二章 用语的统一性与用语的相对性
第十三章 普通用语的规范化与规范用语的普通化
主要参考书目
刑法条文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