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第一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秃统杀咀钚』P停悦枋鋈镁萑绾位袢 ⑻岢龊推兰邸T诹礁瞿P椭校ㄋ鼓山砸吮匆端苟ɡ矶岳硇跃霾呓锌疾臁F浯危治隽酥ぞ莸氖占蹋跃醚跤锞汀熬牢适健焙汀岸钥故健彼痉ㄖ贫冉斜冉虾投哉铡3蹩雌鹄矗牢手葡缘盟坪醺挥诰眯省H欢饪赡苤徊还且恢中榛茫嵌钥怪凭哂懈蟮墓诳杉砸约岸员缢呓灰椎墓惴海邮芩慕峁W詈螅寐畚募傲酥っ髟鹑挝侍猓约啊读钪ぞ莨嬖颉返木咛骞娑ǎǎ何藓χ怼⑾拗菩灾甘尽⒐亓浴⑵犯裰ぞ荨⒋胖ぞ荨⒆抑と艘约案髦种?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地牺牲效率,它事实上是相当有效率的,并可能优越于大陆法系纠问制的证据制度;但他也提出了诸多改革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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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可谓第一部对证据法系统进行经济分析的综合性作品(也许它并未面面俱到,亦未提供最终的结论)。”——理查德·A·波斯纳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第一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
——《斯坦福法律评论》编缉手记
“《证据法的经济分析》,是近年来证据法的主要进展之一……读波斯纳的书,总是令人倍感渺小,更不用说评论了。波斯纳,一名胜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一位令人敬慕、博学多产的法学家。”
——罗杰·C·帕克(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录
代序序
事实发现的效率维度——《证据法的经济分析》解读 徐 昕
第一部分 证据的经济分析
一、如何进行分析
二、搜寻模型
三、成本最小化模型
四、有关上述经济模型的一些补充思考
第二部分 事实探知的结构
一、纠问制与对抗制:特别以美国式的陪审制为考察重心
(一)“纯”体制的比较研究
(二)混合型诉讼体制与可行的改革
(三)总结性比较
二、证明责任
(一)提出证据的责任
(二)说服责任
(三)统计证据
1.公共汽车案
2.统计上的非偶然性
(四)概率的乘积规则
(五)偏倚的事实发现者和律师要求陪审员回避的强制异议
三、法官与陪审团;抑或什么是事实?
第三部分 《联邦证据规则》
一、无害错误
二、限制性指示
三、关联性
四、品格证据
五、修理与和解要约
(一)事后修理规则和认知错觉问题
(二)和解要约不具可采性
六、传闻
七、证据特权及证据排除规则
(一)婚姻关系特权
(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保密特权
(三)非法获取证据排除规则
(四)反对强制自我归罪之特权
八、专家证人
(一)依附性
(二)易理解性
(三)专家的抵销效果
(四)专家证言追加的社会成本
(五)改革建议
结 论
附录:理查德·A·波斯纳的主要作品目录
初版后记
修订版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