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萧山是美而伤的初恋。彼此错过了年少的青葱岁月,能否用执著等待换回相守?慕振飞是阳光灿烂的谜团。他来历阳镇不明身份不清,究竟为何出现又为何靠近……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要忘记他,已经需要用尽一生。
If you were a teardrop in my eye, for fear of losing you, I would never cry.
童雪明白,搁天涯她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俗称“小三”。只是,帷幕背后盘根错节,与生命中的三位男子的纠葛,远比她所料想的复杂。
萧山是美而伤的初恋。彼此错过了年少的青葱岁月,能否用执著等待换回相守?
慕振飞是阳光灿烂的谜团。他来历不明身份不清,究竟为何出现又为何靠近?
莫绍谦是霸气可恶的禽兽。无人知晓他幽暗的眼里,专注凝视着的是谁。
泅溺在疾雨般的温柔和寒冰般的冷漠中,她的心该如何保持固若金汤?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编辑推荐
言情小说天后匪我思存继《佳期如梦》之后最纠结的爱恋,最狗血最恶俗最爱恨纠葛的桥段,挑战言情小说价值尺度之作,最受争议的男主,被天涯公愤的“小三”,帷幕背后盘根错节的爱恋。
童雪明白,搁天涯她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俗称“小三”。
只是,帷幕背后盘根错节,与生命中的三位男子的纠葛,远比她所料想的复杂。
爱情的味道,匪我思存的故事:注定
一句话,我就爱这样狗血恶俗爱恨纠葛的桥段。——匪我思存
匪我思存挑战言情小说价值尺度的巅峰之作。——编辑
也许,莫绍谦会是最受争议的男主,但是我依然爱他。——读者
匪我思存自荐——笔下最爱男主角出自《千山暮雪》
在《千山暮雪》出版之前,接受一家刊物的访问,对方问我,你最喜欢的一个男主角是谁,我在自己的十几部长篇小说里比较了很久,其实真的很难选啊,每一个写出来的人,当然都是自己喜欢才去写的,哪怕是反面角色。
可是最终我没有客套地说是下一部,而是回答说莫绍谦。
我想到目前为止,这个人物是我最中意的男主角。他不像东子,他不像雷宇峥,他也不像小玄子,他更不像慕容沣。莫绍谦是个复杂而多变的男人,霸道却又稚气,精明但又天真。爱情于他是件最奢侈的事情,用尽力气,却不能不爱。
一句话,我就爱这样狗血恶俗爱恨纠葛的桥段。
推荐阅读《我的孤儿宝贝》(当爱情与友情难以并蓄,该如何取舍?当自由与责任无法相容,该如何抉择?)
媒体评论
命中注定我爱你
小耀
萧山是伤。
年少的季节被深埋在心底,却又忍不住翻出来偷偷思念。手把手教转笔,肩并肩演算习题,手拉手赶末班地铁……星星般的眼睛,带着朦胧光影的脸庞,眉目舒展容颜灿烂。一段段过往像旧家具,因勤擦拭而棱角模糊温润美好。
现实黑云压境,记忆深处的这点美好似一束阳光,破开云层遥遥相望,一如多年前萧山的背影,熠熠生辉,在人潮里一眼就能看到。于是,童雪把他搁在心里最底下,包裹上层层暧昧甜蜜,像颗糖,不用尝也知道它是甜的。每当受伤绝望,想到萧山便觉得心安,自我安慰着:他还在那儿啊!
可多年后相对,是谁颤抖着手,苍白着双颊。
时光呼啸而去,始终老了年华。
错过了昨日,执著期待的人们是否又要错过今朝?
慕振飞是谜。
甫出场,他便以不输给流川枫亲卫队的阵势先声夺人。
他有良好的家教,进退有礼从容不迫,吸烟前会很绅士地问:“可以吗?”那淡淡的而又熟悉的烟草味让童雪怅然若失。
她觉得两人有牢不可摧的友谊,彼此对对方都没有绮念,但可以在情绪飘摇的时候,找到一个安稳的地方依靠。爱情太重太痛,以友情为名,有时也是一种幸福。
他仰起头看星星,说着直抵她内心的话语:“为什么你一直这么不快乐?为什么你连大笑的时候,眼底都是伤心?”
这谜一般男子,仿若一张经过处理的照片,人物纤毫毕现,背景却模糊成一片。
那样阳光灿烂又腹黑着的他,究竟有何来历,为何出现又为何靠近?
莫绍谦是禽兽。
他似乎已经被生活砥砺成薄薄一把剑,行为举止带着霸气,眼角眉梢都有寒意。只在睡着的时候,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宁静安详得像个小孩子。
童雪觉得自己被莫绍谦当成了玩意儿,空了闲了拿出来逗弄一下,极耐心也极残忍。或许,舞台中间一直只站着自己一人,那么小心翼翼地退让和讨好。只是无论悲喜,他都疏离地在一旁冷眼。在他幽暗的眼里,专注凝视着的是谁?
偶尔燃烧至灰地占有,偶尔莫测无声地疼惜……在恍若被爱的错觉里,童雪的心是否如她自己所想那般固若金汤?
帷幔揭开,原来,彼此之间的纠葛那么长,藤蔓般覆过自以为陌路的曾经,蜿蜒至茫茫的将来。
平静的水面下,暗
目录
Part 1 一遍一遍
颜玺轩
Part 2 melody
陶喆
Part 3 邮差
林夕
Part 4 问自己
姚谦
尾声 只影向谁去
元好问
番外 风景依稀似旧年
书摘
Part 1 一遍一遍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个Jack彬彬有礼的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
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错,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的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丫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都给挤兑死,结果丫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