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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经典辩论选读

中外经典辩论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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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潇枫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4
ISBN:753392369
版次:1 页数:279 字数: 开本:大32开
包装:平装

定价:18.0 折扣:69折
蔚蓝价:¥12.4 vip(2-3星):¥12.4 svip(4-5星):¥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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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些佳语妙言可谓是精湛隽永,情理并茂,充满了语言的美感,闪现了思考的魅力。
  这本精心挑选编排并加以评注的《中外经典辩论选读》所选的都是古今中外辩论中的精品,不仅有很丰富的词汇与佳句,还蕴涵着丰富的思维与智慧。
  全书按哲学辩论、法庭辩论、时政辩论、总统竞选辩论、赛制辩论、网络辩论和日常辩论分类选取。总体上看,哲学辩论显现的是智慧的荣光,法庭辩论透射的是正义的呼声,时政辩论突出的是王道的气势,竞选辩论表达的是历史的勇气,赛制辩论给予的是表达的精美,网络辩论洋溢的是思想的自由,日常辩论充盈的是生命的关怀。从这一系列精选的辩论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辩论之史的漫长,可以探索辩论之谜的玄妙,可以领会辩论之制的多样,可以欣赏辩论之美的隽妙。

目录

导论 言说无疆论辩当歌余潇枫
一、哲学辩论
 半费之讼——普罗泰戈拉与欧提勒士之辩
 道德究竟是什么?——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
 地球的形状必定是球形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论证
 白马非马——公孙龙设计的无名氏对辩
 老师有没有脑子?——哲学教授与学生的对辩
二、时政辩论
 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触龙说赵太后
 季氏将伐颛臾——孔子与学生辩
 寡人之于国也——孟子答梁惠王
 吴蜀应当联盟抗曹——诸葛亮舌战群儒
 逼蒋抗日——周恩来舌辩宋美龄
 热血、辛劳、眼泪和汗水——丘吉尔的国会演说
三、法庭辩论
 在雅典法庭上的辩护——[古希腊]苏格拉底
 真理面前半步也不后退——[意大利]布鲁诺
 真正亵渎上帝的竟是神甫——[法国]罗伯斯庇尔
 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古巴]卡斯特罗
 这就是我的立场——[德国]马丁·路德
 战争只知道一条法则——[奥地利]肖伊
 无法看清被告的脸——[美国]林肯
 中国人到底值多少钱?——[中国]段祺华
四、竞选辩论
 向赫鲁晓夫道歉?——1960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精简政府机构——1976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总统要可爱——1988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你的最大优势是什么?——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通向未来的桥梁还是通向过去的桥梁——1996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没有萨达姆,世界更美好——2004年美国总统竞选辩论
五、赛制辩论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知难行易还是知易行难——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1997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公众人物的隐私是否需要保护——200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六、网络辩论
 网络更多地为彰显善还是为宣扬恶提供了空间——水之辩队VS电子科技大学代表队
 什么是真正的“上流社会”——周公子VS易小姐
七、日常辩论
 “一开始就是你的错!”——苏格拉底与失恋者的对话
 先有鸡蛋还是先有鸡——狄德罗与达朗伯的理趣辩答
八、附录
 值得参考的辩题
 《中外经典辩论选读》导读

书摘

一、哲学辩论
  半费之讼——普罗泰戈拉与欧提勒士之辩
  普罗泰戈拉:如果我的官司打赢了,那么根据法庭判决,你就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换言之,你胜诉,你也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因为这是你第一次打官司,而且赢了。无论法庭怎么判决,总之你都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欧提勒士:我根本用不着付给你另一半学费。因为,如果我的官司打赢了,那么根据法庭判决当然就不必再给你学费;如果法庭判我败诉,那么,我就用不着给你学费,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而且打输了,不符合原先契约的要求。总之,无论法庭怎么判决,我都不必付给你那另一半学费。
  法官该怎么办呢?
  背景介绍
  据说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公元前481-约前411)收了一名学生叫欧提勒士。普氏与他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前者向后者传授辩论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后者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时光荏苒,欧氏从普氏那里毕业了。但他总不帮人打官司,也不去交剩下的另一半学费,普氏于是就总得不到那另一半学费。普氏为了要那另一半学费,就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点评
  在这里,老师和学生都使用了两难逻辑推理。学生的两难逻辑推理,他的前提与老师的相同,结论却正好相反。这确实很难裁决。有人设想,只要愿意,双方会永远平衡地对峙下去。然而,争讼双方在事理上从来不曾同时有过真正的平衡——论辩使之失衡。双方不断地向自己一边的天平上增加砝码,这种竞赛的结果最终也会区分出“胜诉”与“败诉”。这就是辩护的悖论。
  当然,聪明的法官还是巧妙地解决了这一“辩护的悖论”。法官把这场诉讼分为两场诉讼受理。第一场,根据普氏提出诉讼的理由“欧氏应该给他另一半学费”,法庭裁决:按照合同,欧氏不应该付学费。也就是说要判普氏败诉,欧氏胜诉。紧接着受理第二场,根据普氏的诉讼理由“欧氏应该给他另一半学费”,法庭的再次裁决是:按照合同,欧氏应该付学费。
  当然这其中还会有逻辑问题。根据合同的规定,欧氏要在“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才交另一半学费,而欧氏只是自己打赢了一场官司,并没有帮人打赢官司,所以欧氏仍旧可坚持不必交另一半学费。当然,普氏可以强调帮自己打官司实际上也是帮人打官司,那么他们就需要另外的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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