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编制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旱情等级标准》共5章11节61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农业旱情、牧业旱情、城市旱情的评估指标及等级划分标准;
——区域农业旱情、区域牧业旱情、区域因旱饮水困难、农牧业综合旱情、区域综合旱情的评估指标及等级划分标准;
——干旱过程及旱情频率的确定。
考虑到生态干旱的复杂性,以及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本标准暂时尚未将生态旱情等级纳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旱情指标及等级
3.1 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3.2 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3.3 城市旱情指标与等级
3.4 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
4 区域旱情指标及等级
4.1 区域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4.2 区域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
4.3 区域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
4.4 农牧业综合旱情
4.5 区域综合旱情
5 旱情频率
5.1 干旱过程的确定
5.2 旱情频率
附录A 旱情监测报表式样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书摘
2 术语
2.0.1 干旱drought
因降水减少,或入境水量不足,造成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以及生态环境正常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
2.0.2 旱情drought severity
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受旱程度等。
2.0.3 农业旱情 agricultural drought
耕地或农作物受旱情况,即土壤水分供给不能满足农作物发芽或正常生长要求,导致农作物生长受到抑制甚至干枯的现象。
2.0.4 牧业旱情pasture drought
牧草受旱情况,即土壤水分供给不能满足牧草返青或正常生长要求,导致牧草生长受到抑制甚至干枯的现象。
2.0.5 城市旱情 urban drought
因旱导致城市居民和工商企业缺水的情况,包括缺水历时及程度等。
2.0.6 区域农业旱情regional agricultural drought
干旱对某一区域农业生产影响的总体情况,包括农作物受旱面积及受旱程度。
2.0.7 区域牧业旱情regional pasture drought
干旱对某一区域牧业生产影响的总体情况,包括牧草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