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第四版�?002年公开刊行以来,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在这期间社会福利法制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这个期间显著的修改动向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第一�?003年导入支援费制度,福利制度整体上朝着居家支援的方向转变。第二,根据2004年法150号�?53号及2005年法25号等,儿童福利法的体系、地位、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第三,母子及寡妇福利法中的援助对象,在条文上将以前明确使用的父子家庭这个用语删除了,用“母子家庭等”的“等”字包含了父子家庭。第四,在社会福利法领域的各法律中,非常显著地将有关罚则的内容作为独立的一章规定了下来。也就是说通过充实、完善罚则规定,规制不正当接受及福利相关者的违法行为的动向日渐显著�?br> 这次在《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中虽未能收录,但以前作为悬而未决事项的《障碍者自立支援法》(2005�?1�?日法123号)已获通过。该法的目的是:第一,统合了按照障碍的范畴所提供的福利服务,改为依据同一制度提供。第二,职业介绍设施、福利工厂扩大了作为障碍者职业领域的职场,促进了障碍者在一般企业的工作。第三,为了灵活运用以前闲置的地域社会资源,在规制上有一定的缓和。例如,空闲的教室虽属于文部省管辖,但使其作为福利服务站进行利用等成为可能。第四,将保障提供公平服务的利用程序、基准予以公开,并使之明确化。第五,明确国家的财政责任,另一方面构筑社会成员依据自己责任相互负担福利服务所需费用制度。该�?006年施行(4�?日施行,但部分内�?0�?日施行),并据此修改了身体障碍者福利法、智力障碍者福利法、有关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法律、儿童福利法(该法第1条)。除此之外,老人福利法、社会福利法、其他社会福利法制领域中的法律也受到影响�?
目录
序章
第一�?前言
一、社会福利法制的对象
二、社会福利法制的研究
第二�?社会福利法制的历�?br> 一、近代以�?br> 二、近、现�?br> 第三�?社会福利行政机关
一、国家的社会福利行政机关
二、地方公共团体的社会福利行政机关
第一�?社会福利�?br> 第一�?本法的理念和目的
一、福利服务的基本理念
二、地域福利的推进
三、提供福利服务的原则
四、关于确保福利服务提供体制等的行政责任及任务
第二�?本法的对�?br> 第三�?本法关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定�?br> 一、第一种社会福利事�?br> 二、第二种社会福利事业
三、适用除外事业
第四�?福利的实施机关、专业职务�?br> 一、地方社会福利审议会
二、有关福利的事务所
三、社会福利主�?br> 第五�?社会福利法人
一、设�?br> 二、管�?br> 三、解�?br> 四、社会福利法人的一般性监�?br> 第六�?社会福利事业
一、社会福利事业的经营主体
二、社会福利事业经营的准则
三、对社会福利事业经营主体的规�?br> 四、对募集捐款的规�?br> 第七�?福利服务的适当利用
一、情报的提供�?br> 二、福利服务利用的援助�?br> 三、对社会福利事业经营者的支援
第八�?促进对社会福利从业者的保护
一、基本方针等
二、福利人才中�?br> 三、福利厚生中�?br> 第九�?地域福利的推�?br> 一、地域福利计�?br> 二、社会福利协议会
三、共同募�?br> 第十�?罚则
一、罚�?br> 二、社会福利法人之董事的罚�?br> 三、名称的使用�?br>第二�?生活保护�?br> 第一�?本法的目的、理�?br> 一、本法的目的
二、本法的基本理念和对�?br> 第二�?本法的基本原�?br> 一、生存权保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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